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考察范围的考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公告》要求,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或父母户口本、《内蒙古自治区选聘大学生村官登记表》(一式2份)、党员证明材料(含预备党员)或荣获院系以上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985”、“211”高校毕业生可不受此限制)等有关表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于已经毕业、由于学校暂未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必须递交由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相关证明材料,于7月16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通辽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市行政中心1613室)进行资格审查。
对不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不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按本人自愿弃权处理。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允许参加自治区范围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基层服务项目等考试。
请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考察范围的考生互相告知,及时参加资格审查。
面试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通辽党建网。
联系电话:8836415
附:通辽市年度选聘大学生村官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考察范围初步人选名单
中共通辽市委组织部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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