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应聘人员:
按照学校公开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近期将开展正式编制岗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现就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各学院正式编制岗位人员请于7月25日、26日8:00-17:00到内蒙古民族大学人事处322室(地址:内蒙古民族大学霍林河校区励志楼三楼)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单。未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机会。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参加复审前20天内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并携带2寸蓝底照片2张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外语水平证书、所发表论文原件和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工作将于7月末至8月初进行,不同专业具体面试时间敬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未按时参加面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机会。
2.申报人才交流中心辅导员岗位人员,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为299人,由于申报人数较多,单独开展面试工作,资格复审时间及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申报附属医院正式编制岗位人员面试及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4.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携带相关证件到人事处322室进行核实。
内蒙古民族大学人事处
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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