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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尔沁区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及《通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科尔沁区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科尔沁区内的人员。
(二)持有我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三)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
二、认定教师资格种类
教师资格种类共七类:(一)幼儿园教师资格;(二)小学教师资格;(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五)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六)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科尔沁区教育体育局受理认定第(一)(二)(三)类;通辽市教育局受理认定第(四)(五)(六)类;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受理认定第(七)类。
三、认定教师资格的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定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专科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其它条件均合格者,可直接参加我区面试考核。其中,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4.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两科《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高等申请大学教师资格、中等申请中等职业及高中教师资格、初等申请中学及小学教师资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汉授语文和幼儿园学科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母语非汉语者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专业要求
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四、认定教师资格的时间安排
(一)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9日—11月18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自行进行注册和报名。
(二)体检时间:2020年11月9日—11月18日,(周六、日除外)具体要求查看附件2,体检结果自行领取。
(三)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11月12日—11月20日,每个工作日的8:30—11:30,14:30—17:00,具体要求查看附件3。
(四)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
1.初中、小学、幼儿园申请者由科尔沁区教体局组织测试,请于11月28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登录本人账号查看具体的测试须知。
2.高中、中等职业申请者由通辽市教育局组织测试,请在“通辽市汉语委办公室”微信公众号(tlshyw2013)查看推送通知。
(五)公示认定结果时间:2020年12月10日在“科尔沁区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上推送通知,11日集中受理来电来访。
(六)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间:初中、小学、幼儿园证书2021年01月28日发放,不再另行通知。
注:高中、中等职业教师资格申请者上述(四)(五)(六)项具体时间由通辽市教育局统一安排,请现场确认合格的申请者及时关注通辽市教育局通知。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认定其教师资格
(一)品行不端,不能为人师表者;
(二)上一年度考核为不称职者(不合格者);
(三)被撤销教师资格不满5年者;
(四)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者;
(五)其他不符合认定条件者。
六、其他要求
1.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凡申请认定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或不实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个人诚信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3.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每项流程均在本通知及附件中详细说明,请申请者务必仔细研读,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网报数据、准备相关确认材料、按照时间安排参加各环节认定,逾期不再受理。
4.此通知发布后,如有未尽事宜,均在“科尔沁区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上推送,请申请者关注并及时查询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信息。
5.联系电话:0475-8234645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2.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须知
3.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须知
科尔沁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11月7日
本文链接:http://tongliao.huatu.com/2020/1110/1697117.html
(编辑: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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