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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应聘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6.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项目人员”岗位、“高校毕业生”、“蒙汉兼通人员”岗位无人报考或报名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的,将核减并调整为普通岗位。其他无人报考的岗位予以取消。
7.应聘人员报名合格后,需交报名费每人2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8.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免收报名费、考务费;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免收报名费、考务费。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或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报考医疗岗位的笔试内容两科,分别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占60%,公共基础知识占40%,满分100分;报考非医疗专业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个科目各占50%,满分100分。
2.试卷种类及要求
报考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岗位,公共基础知识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医学基础知识或职业能力倾向测试须用汉语试卷,并用汉语作答。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可选择汉文作答,也可选择蒙古文作答,但只能选用一种文字,不能混用。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11月15日
应聘人员务于2020年11月12日--11月13日登录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政府(http://www.keerqin.gov.cn)或在科尔沁区公众健康服务平台查看笔试准考证领取地点并及时领取准考证。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
4.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自到达考点至考试结束离场必须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按指示牌走考生通道。进入考点时,在体温测量处现场出示个人电子健康码(申请方式见附件2),注意:健康码非绿色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笔试。体温测量时前后保持1米的间距,不得扎堆聚集交流。体温检测达到或超过37.3℃的应聘人员须到指定临时隔离地点由医护人员进行测温检测,经排查不存在问题的,参加笔试;经医护人员诊断无法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不得参加考试,由120车辆直接送定点医院诊治。
笔试过程中,应聘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进行隔离排查。根据医务人员排查情况决定可否继续考试或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应聘人员到达考点时以及进入考点后,相互之间要保持1米的距离,笔试结束后走考生通道,依次有序离开考点,不得扎堆聚集。
5.笔试加分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6.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医疗专业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医学基础知识×60%+民族加分
非医疗专业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50%+民族加分
7.笔试总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由通辽市科尔沁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照每个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进入体检;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医学专业的考生按照医学基础知识分数高的进入体检;两科成绩均相同的医学基础知识试卷中多选题分数高的进入体检。非医疗岗位招聘考试成绩相同的公共基础知识分数高的进入体检;两科成绩均相同的,公共基础知识中多选题分数高的进入体检环节。
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keerqin.gov.cn)和在科尔沁区公众健康服务平台发布。
笔试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阅卷系统,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在体检阶段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选岗
以公布的《岗位计划表》为准,通过考察的人员分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自愿选岗。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keerqin.gov.cn)和科尔沁区公众健康服务平台发布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公示期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用人单位与本次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期3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岗位条件中有最低服务期限的,用人单位应在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4.聘用通知下发前被录取为全日制高校学生(已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本次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录用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二)建立应聘人员考试个人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及诚信管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扰乱正常考试秩序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招聘单位对报名资格初审和面试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中,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人员空缺时,均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请应聘人员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性风险的活动,并做好有关防护工作。
(四)应聘人员要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及疫情防控要求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在招聘过程中,如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对招聘计划安排作出调整,将在科尔沁区公众健康服务平台发布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六)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在考试过程中听从考务人员、医护人员以及疫情防控人员的指挥,对于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的应聘人员,公安机关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七)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通辽市科尔沁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将在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keerqin.gov.cn)和科尔沁区公众健康服务平台发布。
本简章由通辽市科尔沁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报考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通辽市科尔沁区2020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通辽市科尔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咨询电话:8242031
监督受理电话:8319208
附件1:通辽市科尔沁区2020年科尔沁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2020年科区卫健委岗位计划样表
通辽市科尔沁区卫生健康考务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7日
本文链接:http://tongliao.huatu.com/2020/1027/1695517.html
(编辑: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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