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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通辽开鲁县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2021-11-06 15:49 通辽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开鲁县教育体育局 刷题模考 微信号 微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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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通辽开鲁县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21〕96号)文件精神和通辽市教育局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我县2021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报时间:

      2021年11月8日—11月17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自行进行注册和报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10日—11月12日,11月15日—11月18日,每个工作日的8:30—11:30,14:30—17:00。

      地点:开鲁县教师进修学校三楼阶梯教室(从教体局北门进入)。

      预约咨询电话:0475-6212441。

      注: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参加现场确认的人员提前拨打电话预约具体受理时间段。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10日--11月13日,11月15日—11月19日,每个工作日的7:30—10:30(经现场确认通过后,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具体要求查看附件1,体检结果由教体局统一领取)。

      地点:开鲁县中医院。

      (四)非师范类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安排:

      1.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人员由开鲁县教体局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在“开鲁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klxjytyj)推送通知,不再另行通知,请现场确认合格的考生及时关注。

      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人员,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的时间及地点在“通辽教育”微信公众号(TLJY266)推送通知,不再另行通知,请现场确认合格的考生及时关注。

      (五)领证时间:2021年12月20日之后通过自取方式发放,不再另行通知。

      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开鲁县的人员。

      (二)持有开鲁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非本县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开鲁县现役军人。

      三、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其他条件均合格者,可直接参加与笔试科目相同学科的面试。

      3.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两科《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母语非汉语者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认定语文学科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专业要求

      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七)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种类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二)小学教师资格;(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五)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六)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开鲁县受理:第(一)(二)(三)类;通辽市受理:第(四)(五)(六)类;内蒙古自治区受理;第(七)类。

      四、认定流程

      (一)报名

      1.凡在我县2021年秋季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请于2021年11月8日至11月17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和网上申报,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要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2.选择认定机构

      在选择认定机构时,请申请认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申请人选择“通辽市教育局”,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选择“开鲁县教育体育局”。填写的信息关系到“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打印是否正确,如出现填写信息与本人原件不一致,由本人负责。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本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要求,提供居住地住址、就业等证明材料;

      (3)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教育教学能力合格证明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经由系统验证无需提交;“国考”仅笔试科目合格者,须提供笔试科目全部合格证明;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提供两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师范教育毕业者,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函件办理完毕后,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 并将函件交给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两地警务部门核实后,将函件返回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香港或澳门警务部门。

      6.近期1.5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2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2021年秋季开鲁县教师资格认定信息采集表(附件2)。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现场确认合格者,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除外),须参加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五、疫情防控要求

      1.请参加现场确认人员自觉遵守通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2.结合当前防控工作要求,参加现场确认人员中如有境外来(返)我县人员,执行“入境地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属地7天居家隔离+2次核酸检测(分别在属地居家隔离的第2天和第7天进行检测。)”的管控措施;

      3.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在属地执行“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

      4.中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在属地执行“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

      5.有疫情发生城市旅居史人员,须持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到达开鲁后24小时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6.上述人员测温正常,提供核酸检测报告且为阴性者,方可参与。所有人员不得提供虚假身体健康状况和证明,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人员追究相应责任。

      7.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示电子健康码、行程码。

      8.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禁止聚集,有序排队,保持间距一米以上。有异常情况,要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

      注:此通知发布后,如有未尽事宜,均在“开鲁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上推送,请申请者关注并及时查询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信息。

      附件:1.2021年秋季开鲁县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须知

      2.2021年秋季开鲁县教师资格认定信息采集表

      开鲁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1月6日

      附件1

      2021年秋季开鲁县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须知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2021年11月10日--11月13日,11月15日—11月20日,每个工作日的7:30—10:30。

      体检地点:开鲁县中医医院(开鲁县城南新区、玉龙公馆正南,乘坐公交3路6路均可到达,请从东大门进入医院)。

      二、体检流程:1.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在一楼挂号室挂体检科号。

      2.到二楼西侧211诊室填写体检表并贴好1.5寸白底免冠照片,领取体检指引单。

      3.一楼收款处缴费,费用自理,支持微信及现金支付。

      4.按体检指引单指示进行体检。

      5.交回体检指引单到体检科211诊室,确认体检完毕后离院。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当日请空腹。

      2.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服从体检工作人员管理,禁止替检,如发现替检情况将取消体检资格,并上报教体局处理。

      3.进医院请佩戴口罩,携带本人身份证及1.5寸白底免冠照片。

      4.如遇急诊检查病人,请大家耐心等待。

      5.若体检某项目暂不合格者,将通知其复检此项目或做进一步检查,期间请保持所留电话畅通。

      6.体检所产生的任何报告请勿领取。

      原标题:开鲁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wsD3lmenaElh7KRGGi-9yA

      本文链接:http://tongliao.huatu.com/2021/1106/17679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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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li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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